縱恆古今東西,對於將處決之人的寬容,似乎都是那樣自然且合理。

「吃飽了再上路吧。」最後的晚餐到底包含了怎樣的食材?
由被稱之為「死亡廚師」的主廚來為你現身說法:「炸洋蔥圈之際,我想到了電椅的滋吱聲...」「有時候要處決兩人,空氣中還瀰漫著燒焦的味道,也就是的二個人還聞得到上一個的氣味...」

橫跨菲律賓、泰國、德州、日本,不同的文化居然有相同的「飽餐制度」,有人說對於死犯的寬容,表現出了社會包容寬恕的一面,因為都要死了還要「吃那麼多」是很不科學的。


接上所述,有時候應犯人要求而有的諸多華麗食材,其實代表的是其他獄中夥伴可以飽餐一頓。亦即,有人死了,其他人亦可獲溫飽。

根據宗教的觀點,一位菲籍「死囚牧師」所述,耶穌將其血肉聖化,而有聖餐制度。而西方中世紀處死過程中,有強制「領聖餐」的規定,於是過於貧窮者,對他們來說上天堂的捷徑就是,「犯將死之罪」。

根據事實統計,死後被證實無罪或被疑似冤枉者,拒絕吃最後一餐。他們會說:「我又沒虧欠這社會什麼」
比較特殊的例子是,一位只有兒童心智的死刑犯,點了一個icecream。然獄卒接著要行刑之際,發現他居然沒有吃。而他說:「我要留著明天吃」。

死刑除了是解決公平正義之複雜問題的最簡單方法也是最偷懶方法之外,也是一個符合「應報」傳統觀念的延伸。

儘管司法的正義(不論是有無行為能力人),處死卻是簡單的給個交待的極簡方案,但是問題的本身諸若被害人保護制度、緩死監禁的制度,都必須要在死刑「中止」施行之際,才有空間被眾人討論。

最後回到最後的晚餐,我認為各地、各時代的社會都同樣的結構性的形成了如此制度,不得不觀察到,這違反人類權利、自然、聖至違反宗教、道德的正當性的人類殘忍,仍在諸多時代、社會,被視為一種必須去彌補的。

那麼,請不要讓他存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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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樸勛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